消防员证书换版后的补贴领取及适用岗位范围?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补贴每年都可以领吗?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补贴每年都可以领吗?

根据国家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获得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后,考生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一笔补贴,用于继续深造和学习。这项补贴是一次性的,也就是说,考生在获得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后的两年内,可以向当地的人社局申请。然而,申请补贴的资格仅限于企业员工,政府部门或机关人员即便考取了证书,也无法获得这笔补贴。

此外,国家为设施操作员考试设立了补贴,每年都可以申请,但前提是考生必须通过考试才能领取相关补贴。

消防员证书换版后的补贴领取及适用岗位范围?

2018年1月11日,公安部消防局召开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指出,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建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调整为“消防设施操作员”和“消防员”。那么,之前的证书还能否继续使用呢?答案是肯定的:可以继续使用。我们可以参考人社部的相关规定: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职业资格属于准入类,这意味着“建筑物消防员”职业鉴定仍在进行中;而消防员的职业资格则属于水平评价类,近期北京鉴定站刚开展了“灭火救援员”的职业鉴定。其中,消防设施操作员属于持证上岗,而消防员则是对其技术水平的证明。

二、适用岗位范围的变化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部起草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该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和高层公共建筑,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0日。

根据第七条的规定,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和使用人需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职责。其中提到,如果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那么物业服务企业或统一管理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相关消防安全职责,业主和使用人应当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指出,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以及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单位应当明确指定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经理人,负责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众所周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明确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的条件,其中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建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且高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人员需占至少30%。因此,今后除了上述岗位,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也需配备中级以上的资格证书。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层建筑数量将越来越多,持证人员适用的岗位范围也将更加广泛。广东省要求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人员的配备,其他省份的要求也不会远远滞后。